請問我們省議員有沒有權利查詢貴廳的案件和資料?假如有的話,為什麼我寫信問廳長都沒有消息?假如沒有的話,那麼你潘廳長也不必到這裡來列席被質詢;第二點,五十六年度舉行全省初中社會科初考,成績延到五十七年度整整一年半以上的時間,還沒有給該校或該市的教育科,我請教一下:對於行政效率低的或者積壓公文嚴重的要怎樣辦?第三點,關「冬令救濟金」「紅十字會捐款」「盲啞救濟金」等等,請問這些捐款到底是樂捐的抑是強迫性的非捐不成?第四點,貴廳最近有一公文函各級國民中學,說是一年級第一學期的學生學科不及格不要緊,只要第二學期六十分以上就可以了,有這個規定嗎?這樣等於是鼓勵學生偷懶的行為;關於九年國民教育的問題:對此我感慨萬千,開辦到現在已經一學期了,有的學校還找不到教室,又學生程度過低,請因材施教能力分班;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,為顧及本省風俗習慣,建議新聞處對本省電影審查不能太馬虎;再者請轉告新聞界,以後對於那些為非作歹的案子之新聞少報導一點,應該多報導一些表揚好人好事的新聞,俾有益於改善社會風氣。